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45 ›› Issue (5): 107-115.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0.05.013
王凤飞
WANG Feng-fei
摘要: 电商时代纳税主体复杂性、虚拟性、隐匿性等特征突显,按照国务院部署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新业态要求,面对新时代国家治理新形势,税务机关如何依托“互联网+涉税大数据”来推进新时代纳税服务工作创新刻不容缓。基于电商时代纳税人需求对纳税服务功能定位的影响分析,结合部分国家纳税服务经验及启示,以大数据时代电子商务为契机,通过运用博弈框架下纳税服务参与方的数理分析,强调税务机构从自身理念、技术、人员等方面切实提高纳税服务效能的重要性,在健全税收社会化服务体系基础上,不断推进新时代纳税服务工作的创新,切实体现纳税服务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本质意义,以期实现国家税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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