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50 ›› Issue (3): 106-118.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5.0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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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龙,李理想
HAN Long,LI Lixiang
摘要: 金融数字化,作为第四次工业革命催生的新型金融业态,已经成为金融业创新发展的主流趋势。数字化创新不仅重塑了金融模式、金融业务及市场结构,也带来许多新型金融风险,并增加了风险的隐蔽性和传染性,使系统性风险来源更为复杂。金融数字化引发的风险变化挑战了既有金融监管体制,影响了金融监管目标实现,并使金融监管措施失灵。有效规制金融数字化风险,不仅应采取基于目标的监管策略,实现多监管目标的动态平衡,构建制度化的监管协调机制,并提升金融监管的穿透力。还应对新的风险因素进行精准监管,优化市场准入制度,并综合应用监管原则、监管规则与技术规范,创建新型风险监管体系。同时,构建技术驱动型监管范式,实现监管的智能化和动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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