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45 ›› Issue (5): 98-106.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0.05.012
尚颖,贾士彬
SHANG Ying,JIA Shi-bin
摘要: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和脱贫攻坚,不仅需要大型、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更为关键的是要搞好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其“亲民”特点,以提升其社会效率,服务于“三农”。通过四阶段DEA分析表明,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普遍低下,尤其以纯技术效率低下为主,因此提升其纯技术效率至关重要。同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远高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且受环境因素影响程度更高,对整体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的提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东、中、西、东北四个地区和各个省(市、自治区)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社会效率,虽然各个地区社会效率差别不大,但各个省(市、自治区)的社会效率却差别显著,因此应因地制宜制定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路径,以利于整体社会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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