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8, Vol. 43 ›› Issue (4): 154-160.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18.0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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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静华
GAO Jing-hua
摘要: “新媒体慈善”作为一种新的慈善现象,呈现出“个体新媒体慈善”“组织新媒体慈善”及“平台新媒体慈善”三种形态,在参与主体、传播方式、筹款方式、信息披露、社会监督、资源整合、慈善激励等方面与传统慈善有很大不同。具有塑造人人可为的慈善文化、创造新的慈善生态环境、形成官民互动的新模式、改变公益慈善捐赠格局、使慈善事业回归民间属性等积极意义。但也面临苛责喧嚣造成慈善伤害、遭遇可持续性挑战、伤害受助者尊严、具有人群和信息的局限性等困境。“新媒体慈善”作为一种慈善形态不可逆转,是现代慈善的可行途径,应向组织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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