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44 ›› Issue (3): 116-120.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19.03.017
李春根,吴系舟
LI Chun-gen, WU Xi-zhou
摘要: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建立覆盖法定人群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保障公民未来的老年生活迫在眉睫。目前,中国全民养老参保工作已取得了明显进展,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有5 700万参保意愿偏低的“未保者”掣肘着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此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畅、流动人员与雇佣单位的劳动关系不确定导致前者的养老参保权益难以受到保障等问题,也成为提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的障碍,“未保”“少保”“弃保”现象屡见不鲜。针对上述难点,适度降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额、宣传基本养老保险的共济性作用以激励社会成员积极参保、建设更加灵活公平的参保机制、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和尽快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对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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