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45 ›› Issue (1): 98-107.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0.01.011
苏春红,杜明哲
SU Chun-hong, DU Ming-zhe
摘要: 2018 年 4 月,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期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基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在计算参保人购买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享受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利用保险精算模型,测度不同收入水平参保人的养老金替代率。结果显示,个税递延政策在缴费阶段税收优惠额度相对较小;在参保人按照税收优惠缴费限额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养老金替代率较低,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对于参保人的保障程度相对较弱。进一步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建议包括:根据参保人收入实施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税收优惠的公平性;同时进一步提高税收优惠力度,扩大政策试点范围,充分发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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