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信息和文件一直被视为是政府机关的财产而由所掌握信息的机构来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公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知情权的概念逐渐形成共识,并被国际社会看作是一项基本人权得以保障,在新闻媒体和公众的推动下,澳大利亚开始重视保护公众知情权,并相应地制定了有关信息自由的法律以公开政府信息,保证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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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旭培,王释云. 澳大利亚《信息自由法》评析[J].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41(2): 98-101.
SUN Xu pei, WANG Shi yun. The Analysis on the Australian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J].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2016, 41(2): 9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