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42 ›› Issue (2): 53-58.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17.02.008
阎浩岗,李秋香
YAN Hao gang,LI Qiu xiang
摘要: 《白鹿原》在对待土地革命的态度方面显示出价值立场的含混,这种含混是作者陈忠实思想矛盾的反映。作品不突出描写大地主和地租剥削,只写“财东”的雇工,这符合“关中模式”的历史事实;但它对高利贷剥削的付之阙如却耐人寻味。它对地主发家史、地主与农民关系的描述意在解构“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对地主形象的恶霸化、流氓无赖化处理,但客观上也写出了权势对于地主家庭地位和财富的重要性,并承认“恶绅村盖子”的存在。我们肯定《白鹿原》的真实性,却不宜将白鹿原当作土改前中国农村社会的标本、将白嘉轩式地主视为中国所有地主的典型代表。《白鹿原》具备了一定的复调性,但还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复调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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