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44 ›› Issue (5): 97-103.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19.05.014
向贤敏
XIANG Xian-min
摘要: 中国现行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仅选择部分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特殊流转税。消费税应当保留组织财政收入的初始功能,注重发挥调节功能——调节收入分配、引导合理消费等,强化生态功能——促进资源的节约、环境保护。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适用税率、纳税环节等制度要素制约了其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适应新时代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要求,消费税亟须制度提升和功能有效发挥,凸显其生态功能。完善消费税制度应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消费税立法;同时应注意与增值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的制度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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