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1, Vol. 46 ›› Issue (6): 81-88.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1.06.010
韩利红
HAN Lihong
摘要: 高等院校教育人才的分类评价改革对高校建立学科特色、履行教育教学使命、发挥各类教师优势具有积极意义。河北省高校实施教师分类评价改革后,导向与分流作用显现、教育教学主旋律回归、考核与评价的科学性增强、学校用人自主权加大、成果数量和质量均有提升。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破五唯”不够彻底、部分评价结果陷入“量化陷阱”、“官本位”惯性依然残留、人才评价缺少年龄维度的变化、行政人员考核流于形式等。因此,提出建立多维立体评价体系、强化发展性评价、建立多元评价主体、评价要与教师职业生涯变化相契合以及调和教师价值观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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