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2, Vol. 47 ›› Issue (1): 10-23.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2.01.002
白彦锋1,2,刘璐2
BAI Yanfeng1,2,LIU Lu2
摘要: 随着经济进入数字化新常态,平台经济在提高经济效率的同时也在利益驱动下表现出一系列失序行为,带来了消费者权益受损、市场不公平竞争、收入分配差距及区域财力差距加大等结构性问题。不仅如此,平台经济在自身失序发展的同时还导致了诸多财政分配失序乱象,主要表现在欠发达地区强征管扭曲、发达地区税收漏征、财政过度返还、税收归属不当等方面,造成了平台经济发展的“双失序”,对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形成了一定的挑战。对此,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构建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参考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财政归属做法,将规模以上平台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税收收入收归中央,并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在税收调节的有效性不足时,可以参考中央企业的财政归属与利润收取模式,依据“适度从低、分类施策”原则对平台企业适当收取税后利润。在全面调控税费收入侧调节的基础上,优化转移支付、社会保障、财税激励等支出侧调控,以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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