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45 ›› Issue (6): 16-24.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0.06.003
廖伟凯
LIAO Wei-kai
摘要: 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界,马克思对“意识”(Bewußtsein)的使用与观点,是从将其视为“需经理解与认识”的一种带有“哲学特定意涵”的对象,转变为将其作为“独立”的、与“现实生活”相对应的概念加以阐释。“意识”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反映,在转变为“意识形态”前,它必须先具体化为“观念”,并以两种模式来演变。一种成了代表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即广义的、具有中立性质的意识形态;另一种则质变为带有负面意涵的意识形态,这系因人类的异化劳动、阶级建构等因素,使它在具体化为观念的过程中,产生了负面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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