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2, Vol. 47 ›› Issue (1): 24-33.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2.01.003
宋才发
SONG Caifa
摘要: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和文明发展进步的显著标志。全过程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有利于保证过程民主与结果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有效衔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必须构建中国人自己的全过程民主的阐释标准,形成中国人独有的民主话语体系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阐释力,凸显《宪法》规制的全过程民主的人民主体地位,彰显“依宪治国”“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宪法》是全过程民主得以实现的法治保障,《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宪法》实施。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是全过程民主的体现,党性与人民性统一是全过程民主的本质,宪法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证,全过程民主标志着美式民主神话的破产。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举措是:健全体现人民民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人权制度,全面加强党对民主法治建设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全过程民主的制度自信。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