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50 ›› Issue (6): 115-127.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5.0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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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卉,邢少乐
GUO Hui,XING Shaole
摘要: 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推动本科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已成为回应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关键。引入新制度主义理论,构建“制度环境—行动者策略”互动分析框架,比较英德两国本科职业教育差异化发展的制度机制。研究发现:英国多科技术学院深陷“学术漂移”困境,其根源在于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制度要素共同导向学术逻辑,促使院校通过模仿学术型大学来获取合法性。相较之下,德国应用科学大学能够建构并发展“职业本位”,关键在于三类制度要素协同支撑职业逻辑,激发州政府与院校的制度创业行为,逐步建立起职业教育体系的内在合法性。在此基础上,研究可知:中国需强化中央政府顶层设计的连续性与引领性,提升省级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推动职业本科院校在“职业性”与“高等性”深度融合中重构育人和科研模式,系统破解类型教育的合法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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