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6, Vol. 41 ›› Issue (2): 126-130.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16.02.022
刘志刚,王云
LIU Zhi gang,WANG Yun
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筑全方位的诚信体系是市场经济稳固发展的前提和基石,而政府诚信在整个诚信体系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构筑诚信政府需要从观念、制度、环境等全方位加以完善,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是重要的突破口。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历程较短,在理论上还存在着诸如立法位阶低、内容不完善等问题,在实践中还存在政府公开意识不到位、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完善信息公开、建设诚信政府应从三个层次加以突破,观念层面上应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和公民的权利意识,理论层面上应完善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实践层面上应改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件并健全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