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8, Vol. 43 ›› Issue (2): 18-25.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18.02.003
陈才智
CHEN Cai-zhi
摘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诗歌领域之研究,“流派”是重要的范畴之一。其重要性在于,流派介于文学总体与作家个体之间,所处理的对象是文学家个体与群体的关系问题。“诗可以群”,若文学仅仅是关乎个体的一种“存在”,自生自灭,与外界绝缘,则其在文学史之价值可约等于零;只有个体之创作与他者、外界、群体发生关系——同时代或异时代之接受、传播、影响、渊源、传承等关系,其文学史价值方有所附丽。而这种同时代或异时代创作的承与变,及各种互动关系,正是“流派”研究的主要对象。流派的多少、特征、构成(或命名)方式、波及范围及其兴替影响,是衡量一个时代诗歌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在这一意义上,作为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中介的“流派”范畴,可谓诗歌史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体现中国传统文化脉络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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