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3, Vol. 48 ›› Issue (4): 45-54.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4.006
杨小敏
YANG Xiaomin
摘要: 两宋时期是古代官药局的初创期和蜕变期。王安石推行的市易法是官药局创置、发展、流变过程中尤为关键的制度链条。首先,官药局的创置,缘起于市易务卖药所垄断销售太医局熟药的争议。神宗就此诏令市易务卖药所改隶并重组太医局,统筹太医局熟药的制售机构资源,力图实现平价营利与慈善惠民的双重目标。其次,官药局的运行及发展,是市易法实施后专卖制度在医药领域的实践拓展。北宋中后期,地方上的市易抵当监官也是地方药局的主要负责人。再次,市易抵当机构在市易法被废除后依然在央地之间官药的统购分销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官药局在北宋末到南宋的流变,根源于官药营利与惠民之间的矛盾难以调解。徽宗在崇宁至政和年间围绕太医局进行的再造,结果也适得其反。这最终导致南宋中后期依靠地方力量捐助或另筹资金重新开设的地方药局,不再具有“官”的职能特点,而是蜕变为以赠药和义诊为主的慈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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