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2, Vol. 47 ›› Issue (6): 25-33.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2.06.004
魏义霞
WEI Yixia
摘要: “活法”是中国古代文艺创作的重要思想,首倡者应为北宋胡宿,其以“活法”来倡诗作之新变;苏轼对“活法”的推进至关重要,提出“信道法智”“道凝而法活”,反对“死法”,将“活法”作为“道”及万物人生之本性而致思,确定了“活法”的基本意涵和生命向度。吕本中认为“活法”是“有定法而无定法,无定法而有定法”,并落实到自我生命的维度,张元幹、杨万里等进一步阐发了“活法”之说。宋代理学彰显着生生性、活络性,“活泼泼地”是理学家常探究的话题,儒家之“活”是万物之理、学问之法,亦是文艺之则;禅宗之“活”是“活法”观的重要思想源头,“参活句”一直是宋代禅僧的话头,圆悟克勤、大慧宗杲多次论及,这对吕本中、杨万里等“活法”观具有巨大影响,清代朱庭珍、石涛等人直接将“活法”阐发为“至法”“无法之法”。中国古代之“活法”观凝结着宇宙万物之生命的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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