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3, Vol. 48 ›› Issue (1): 46-56.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06
许金哲
XU Jinzhe
摘要: 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中,“德”观念既是政治上的重要观念,同时也是哲学上重要的概念。周人提出“明德”观念,将商人所重视的“鬼神”“上帝”观念拉回到现实中的民生世界、道德世界。然而,随着历史时空流变,“明德”观念趋于固化而难继“坚明”,礼乐制度随“德”的观念一同趋于瓦解。为解救周代“德”观念之蔽,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与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分别朝向“仁”与“玄”的不同方向拓展深入。他们或发掘“德”的深邃内涵或改造“德”的内涵另赋予其形而上特质。虽然老子“玄德”与孔子“仁德”不同,属于异向度地对周“明德”观念的发展,但他们的“德”都不是拘泥于外在形式化的礼乐规范;相反,均体现了对内在“心性”的重视——孔子主张以“仁”释“礼”,老子则脱离开僵化的周“礼”表象而旋转深入显露出了“慈爱”的柔软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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