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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目录

2023年 第48卷 第1期    刊出日期:2023-02-27
人类文明新形态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宋才发
2023, 48(1):  1-10.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01
摘要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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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形态是文明发展程度和文明成熟水平的标志,人类文明新形态在继承传统社会主义文明形态合理原则的基础上,依据时代发展要求有所继承、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为人类文明发展开辟了新道路、提供了新样态。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孕育并催生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开启人类文明新形态,折射出人类文明新伦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光芒照亮了全人类共同价值。人类文明新形态对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发展完善:人类文明新形态对马克思“现代文明”理念的阐释发展,对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继承创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破解全球治理失灵的重大难题。人类文明新形态释放引领人类进步的价值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社会支撑,永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世界定位,人类文明新形态以开放包容心态引领全世界稳健发展。
高强与白脚的纠葛——宋代衙前役法所见的物力问题
董春林
2023, 48(1):  11-17.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02
摘要 ( 121 )   PDF (1301KB)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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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高强户与白脚户并非对立的役户,高强与否只是户等规则中物力评判的结果,白脚是对避役役户的直观描述。宋代衙前役法问题中高强户与白脚户纠纷的起因是,物力量化的结果并不体现役法的公平性,“物力”与“歇役”的关联虽然有种维护役法规范性的意味,但以家资为主要内容的物力,仅是关系到官府在役法设定中的利益。宋代役法的财政性质,主要体现在以物力为应役标准的役法设计中,物力内涵的外延关系到职役向赋税的过渡,以及宋代劳役形态向实物(货币)形态的转变。
宋代的家塾
贾芳芳
2023, 48(1):  18-25.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03
摘要 ( 259 )   PDF (1266KB)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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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塾,也称馆塾、家馆或馆,是两宋私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宋代的家塾,主要在中上层家庭或家族中设置。依据家世和经济背景,有三类家庭或家族常设置家塾。家塾的具体位置,一般是在家族居所及附近,或与之有隶属关系的僧寺。家塾日常运营的经费,绝大部分由本家族自己提供。家族经商、田租的收入,建家塾者的俸禄,本族兄弟的赞助等,都是家墪惯常的经济来源。根据家塾规模和所属家庭、家族的特色,其管理各不相同。作为家庭和家族的私学,宋代家塾的所有权特色明显。
再议“坎陷”——对一种学术批评的回应之一
杨泽波
2023, 48(1):  26-36.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04
摘要 ( 114 )   PDF (1352KB)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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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陷是牟宗三的重要概念,有两个具体指向,一是“坎陷的外王指向”,二是“坎陷的存有指向”。这两个指向虽然都离不开道德与认知的关系,但涉及问题不同,完全可以分开处理。“坎陷的外王指向”内含“让开一步”“下降凝聚”“摄智归仁”三个要素。“让开一步”意指让开身段,以发展自己不擅长的方面,这项工作必须在“摄智归仁”的前提下展开,不是嫌弃“道德无力”,不是主张“道德无用”。“让开一步”之后的发展方向是“向下”的,此即为“下降凝聚”,这一义理可以借助“多重三分法”得到有力的说明。“多重三分法”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有很大的学理潜力,代表着一个非常有前景的方向,不应轻易讥为“儿戏之论”。
论马克思劳动哲学视域中的法律正当性思想
黄云明,别金花
2023, 48(1):  37-45.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05
摘要 ( 73 )   PDF (1252KB)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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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批判西方传统法律正当性理论的基础上,创立了以劳动哲学为基础的法律正当性理论,强调法律正当性应该建构在主观与客观、事实与价值、个人与社会以及历史与现实辩证统一的基础上。法律的正当性在于,法律既要反映社会物质生产劳动实践的实际情况,也要契合大多数社会成员特别是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者的主观价值观念,法律既要充分保障社会成员的个人权利也要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马克思的法律正当性理论较之自然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法律正当性理论更具合理性。
“仁德”与“玄德”之同质异向——先秦孔子与老子“德”观念发微
许金哲
2023, 48(1):  46-56.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06
摘要 ( 282 )   PDF (1359KB)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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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中,“德”观念既是政治上的重要观念,同时也是哲学上重要的概念。周人提出“明德”观念,将商人所重视的“鬼神”“上帝”观念拉回到现实中的民生世界、道德世界。然而,随着历史时空流变,“明德”观念趋于固化而难继“坚明”,礼乐制度随“德”的观念一同趋于瓦解。为解救周代“德”观念之蔽,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与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分别朝向“仁”与“玄”的不同方向拓展深入。他们或发掘“德”的深邃内涵或改造“德”的内涵另赋予其形而上特质。虽然老子“玄德”与孔子“仁德”不同,属于异向度地对周“明德”观念的发展,但他们的“德”都不是拘泥于外在形式化的礼乐规范;相反,均体现了对内在“心性”的重视——孔子主张以“仁”释“礼”,老子则脱离开僵化的周“礼”表象而旋转深入显露出了“慈爱”的柔软质地。
对绘制画框作为艺术初步形成标志的阐释
魏尔雅
2023, 48(1):  57-65.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07
摘要 ( 91 )   PDF (1513KB)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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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问题需要还原为人的问题,寻找艺术的起源需要追溯到人类开始审美活动的地方。目前已知最早的画框以绘制的形态出现于人类走出蒙昧、步入文明的青铜时代。绘制的画框对观看行为做出了人为的框定,意味着蕴藏的艺术性因素已从原始巫术、劳动中分离出来,人与图像的互动方式由巫术仪式转向主体对客体的观看,并使图像的功能由企图操控现实的巫术转变为接近当今人们所理解的视觉叙事。绘制的画框是人的划界思维由潜意识转化为意识的表现,在生活与图像之间制造了距离,是绘画超越实用功能形成自由自觉的审美活动、脱离巫术仪式成为独立视觉文化部门的关键迹象。因此,绘制画框的出现可以视作艺术初步形成的标志。
李白诗 “人”意象的文化内涵与天人合一的境界
王素美
2023, 48(1):  66-73.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08
摘要 ( 247 )   PDF (1251KB)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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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诗歌使用了大量“人”意象,构成了其区别于别家诗歌的重要特点。这些“人”意象是其哲思和诗意的体现,具有重要的文化内涵。具体而言,他用诗的语言展示了对儒释道三个文化层面兼容的认识,同时展现了自己儒释道兼容认知的思想感情,且将这种情感认知内化为个体主体精神,并在更高范畴上与中国哲学的知情意保持了很强的一致性,以力求实现情感与意志的超越,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思想境界。
中西文论互鉴中叶嘉莹先生以生命体悟为中心的词学创新
李云
2023, 48(1):  74-82.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09
摘要 ( 117 )   PDF (1278KB)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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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嘉莹先生在词学探究中体现出较为鲜明的创新精神,在承继王国维、顾随等前辈学人的基础上,她以自身心灵感发、生命体悟为基础,在中西文论互鉴中,对常州词派的“比兴寄托”说、王国维的“境界”说等进行了深层次的探析和较为系统的理论建构,提出“兴发感动”说,将词划分为歌辞之词、诗化之词、赋化之词,对小词富有丰富潜能的原因进行了追本溯源的探索,并将其美感特质归纳为“弱德之美”。叶先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思维,对中国词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具有引领作用和示范意义。
高技术产业关联密度对城市就业的影响——基于产业空间认知邻近度的实证分析
王金营,刘艳华
2023, 48(1):  83-101.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10
摘要 ( 86 )   PDF (2062KB)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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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需要高技术产业发展引领,而高技术产业发展与新技术的广泛使用对就业岗位是否会产生冲击而造成大规模失业,引起了人们的担忧。为此,将高技术产业发展与演化经济地理学主题相结合,采用“产业空间”方法测度了高技术产业和其他产业关联性,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面板数据对中国高技术产业及其与其他产业关联密度在城市工业就业上的影响进行了检验。研究表明:(1)高技术产业具有就业创造效应,城市经济对劳动力的需求会因高技术产业诱发关联产业发展而显著增加。(2)高技术产业发展为市场提供了技术应用与服务,使资源密集型产业的劳动力需求减少,释放出一定规模的劳动力。(3)高技术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密度主要是通过生产效率提高促使产业规模扩大、提高居民收入促使消费需求提升等机制促进城市产业就业需求增加。高技术产业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对城市就业的促进效应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
马蔡琛,孙小雪
2023, 48(1):  102-111.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11
摘要 ( 174 )   PDF (1284KB)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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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及财政大数据的不断应用,广泛影响着预算绩效管理的发展方向。将大数据与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有助于进一步创新预算绩效评价方式,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优化预算数据质量管理水平,构建功能性预算绩效数据集平台,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智能化发展,提升预算联网监督数字化程度,是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的可行选择。
高等教育学科结构与产业结构的适配性研究——基于高校毕业生学用匹配及就业质量的视角
郭建如,邓峰
2023, 48(1):  112-122.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12
摘要 ( 145 )   PDF (1344KB)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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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结构与产业结构的适配程度决定了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通过对大学生就业状况的分析将高等教育人才供给与产业劳动力需求对接,探寻高等教育学科结构如何优化以适应产业结构的需要。基于北京大学全国大学生就业抽样调查数据,利用行业—学科人才就业矩阵确定各行业所需的不同学科人才的基本比例,将各行业人才需求转化为学科人才需求。结果表明,大学生就业首先表现为总量性失业,各学科的未就业率都超过两成,在现有科类结构基础上调整学科间的比例关系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就业难问题;学科和行业不存在简单的就业对应关系,产业发展需要不同学科的专业人才,各学科的毕业生也分布在国民经济的不同行业中,其中工学毕业生在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就业占比最大,在第一产业的就业占比也排第二。三层交互分类模型的结果表明,毕业生起薪在产业间不存在显著差异,超六成大学生聚集在第三产业就业并非工资水平驱动的就业转移,而是由于第三产业对高端劳动力较强的就业吸纳能力;第一产业就业人员的学用匹配率最高,而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更加注重毕业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不同产业对大学生的专业特定技能和通用技能有不同需求,高等教育各学科应采用不同的劳动力市场对接策略,同时依据毕业生就业率、学用匹配度和起薪三个方面对各学科的结构调整提出建议。
乡村振兴下继续教育与农村人力资本的耦合协调研究——以华北地区为例
米玲,张丽
2023, 48(1):  123-134.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13
摘要 ( 164 )   PDF (1632KB)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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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是提升农村人力资本的重要手段,而农村人力资本积累进一步影响着继续教育的发展,二者存在密切的相互关系。基于改进熵权TOPSIS方法,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分析2014—2018年华北地区继续教育与农村人力资本的耦合协调关系。研究表明:华北地区农村人力资本对继续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较弱;华北地区继续教育与农村人力资本耦合协调度整体偏低;继续教育与农村人力资本的协调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地域差异。建议加大对继续教育的投入与保障力度,推动继续教育为农村人力资本服务;强化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力资本的质量;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民间和社会投资,推动乡村人才回流。
高等院校助力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内在逻辑与路径研究
姚冰,朱特
2023, 48(1):  135-141.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14
摘要 ( 98 )   PDF (1237KB)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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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细化治理是城市治理的高级阶段,是实现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高等院校作为区域发展的关键动力之一,其肩负的历史使命与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内涵要求具有较强的逻辑一致性。无论从历史上高等院校与城市共融的传统,抑或现实中城市精细化治理实践需求,都要求高等院校积极回应并发挥好“智力支持、人才供给、科技支撑及思想引领”等功能。基于此,应当从生成激励保障机制、打造资源共享平台及创新实践发展体系这三方面,积极探索高等院校服务城市精细化治理实践路径,为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行动指导。
以审查起诉为枢纽: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的制度路径
洪浩
2023, 48(1):  142-151.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15
摘要 ( 138 )   PDF (1283KB)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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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纵深化推进,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呈现出二元独立共存之实际格局,即“调查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其中,调查程序受监察法调整,而刑事诉讼程序受刑事诉讼法调整,两者衔接的枢纽为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程序。这一程序衔接体现在:监察机关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必须经过审查起诉程序方能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其正当基础既在于审查起诉处于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也在于法律监督职能的正常延展,还在于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的角色扮演。当然,“以审查起诉为枢纽”的制度衔接模式目前还存在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因而需要通过检察机关切实承担主导责任,着力提升被调查人的主体地位以及提升法律监督的实际效果等措施予以完善。
反腐败视域下监察机关证据补查的三种模式
朱良
2023, 48(1):  152-160. 
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3.01.016
摘要 ( 123 )   PDF (1272KB)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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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中国监察机关的证据补查体系逐渐呈现出退回重新调查、退回补充调查和直接补充证据三种模式。监察机关审理阶段证据补查的三种模式各有其形成的原因及运行机制,也都有独立存续的空间。退回重新调查模式和退回补充调查模式在监督制约监察机关调查权和保障案件质量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两者容易引发内部机构之间的矛盾,进而导致案件办理效率降低。直接补充证据模式有助于提高案件的办理效率和促进内部和谐,但却模糊了监察机关内部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容易引发制约不足而配合有余的风险。未来应当秉持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保障内部监督制约和案件办理效率的基础上,严格依法适用监察机关证据补查的三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