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8, Vol. 43 ›› Issue (1): 1-10.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18.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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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延明
GONG Yan-ming
摘要: 北宋河南府为西京所在,构成府一级行政管理与含有宫城的京城管理的双重职能。这一特殊性,产生了河南府行政机构之外的留守司、分司等特殊的机构和与之相应的用人制度。从而就形成了不同于宋代诸路路属府级行政管理制度的陪京府管理运作的模式。论文分述了:一、西京及河南府的沿革,及其为北宋三陪京之首的建制 。二、河南府的职官制度,自府长官尹、少尹、知府,府属判官、推官至左、右军巡院等,其设官分职大体与开封府同,但编制成员远逊开封府。三、西京留守司制度及所属留守机构,留司源自河南府城内有宫城,为皇帝行幸起居之所。西京不同于东京之处,即便皇帝不亲征,平时,仍置西京留守,然其守卫、修葺宫城职能,渐渐退化,逐渐成为安置贬官或退闲、优贤朝臣之地。河南知府兼留守,导致河南府行政管理具有双重职能的特点。西京留守司所属留司御史台、国子监,“粗有职事”,多为安置退居二线重臣或与当轴有异见之朝官,具有实职与虚职两种职能。四、西京分司官,名为中央派出机构之官员,在宋代已蜕变为一种特定的通称官名。无定员。其职能为优容有功劳而疾病不能任事者,及有过犯的责授官,为闲职,乾领禄俸。宋代西京留守司与分司官,是宋代孳生冗官的一个病灶,但多少也发挥了化解朝廷激烈政治斗争缓冲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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