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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联合体建设:一个项目制治理下的解释性框架
- 刘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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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49(5):
13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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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3969/j.issn.1005-6378.2024.0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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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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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之后,项目制由最初的财政领域扩散到社会公共领域的各个方面,成为一种动员和组织国家与社会资源的“新的国家治理体制”。在此背景下,随着深化产教融合的持续推进,项目制也被引入产教联合体建设之中。项目制治理下产教联合体建设是一个逐渐演进的历程,主要经历了奠基期和发展期两个基本阶段。其运行机制包括资源嵌入管理、构建行动链、多层级组织架构以及激励—压力传导四个部分,不断形塑并持续推进产教联合体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主要表现为-〓教育学研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工具与要素创新专栏主持人:刘奉越(江苏理工学院)主持人语:深化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职业教育有效服务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随着产教融合上升为一项国家制度与战略,在具体实施中取得很大进展,但同时也存在着供需双方对接不足、行业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产教融合层次较低等问题。基于此,本栏目聚焦“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工具与要素创新”这一主题,共有三篇论文。《产教联合体建设:一个项目制治理下的解释性框架》一文基于项目制的视角探讨了我国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演进历程、运行机制以及取得的成效,并对如何完善产教联合体建设进行反思。《职业教育反馈机制模型下产教融合的发展要点:职业能力标准与证书建设》一文指出,职业能力标准与证书制度建设是产教融合的发展要点,前者要注意衔接产业需求与教育供给,后者要以教育成果促进产业发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治理何以困难重重?——基于职教教师企业实践政策执行的分析》一文以教师企业实践政策为研究对象,展开案例研究,分析了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政策的失真执行、象征执行等困境,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希望这组论文能够对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丰富产教融合理论体系的深入思考有所启迪。产教联合体建设:一个项目制治理下的解释性框架刘奉越(江苏理工学院 职业教育学部,江苏 常州〓213001)摘〓要:自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之后,项目制由最初的财政领域扩散到社会公共领域的各个方面,成为一种动员和组织国家与社会资源的“新的国家治理体制”。在此背景下,随着深化产教融合的持续推进,项目制也被引入产教联合体建设之中。项目制治理下产教联合体建设是一个逐渐演进的历程,主要经历了奠基期和发展期两个基本阶段。其运行机制包括资源嵌入管理、构建行动链、多层级组织架构以及激励—压力传导四个部分,不断形塑并持续推进产教联合体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主要表现为-〓收稿日期:2024-05-10〓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组织形态的实践样态及治理机制研究”(B/2023/02/04)〓作者简介:刘奉越(1972—),男,山东济宁人,博士(后),江苏理工学院职业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职业教育、比较教育、继续教育。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产教联合体类型多元化、推动地方产教联合体建设、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增强、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彰显。为更好地实现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完善产教联合体建设治理机制,需要精准做好项目分配与调整,关注多元主体的需求,避免项目“碎片化”,引入第三方评价组织,等等,以不断提升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效能。